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

(2024年3月29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下称中心)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和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重新修订了本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组织召开的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业务性会议的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线下会议和线上会议。线上会议是指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含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

第三条   各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各部门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由分管领导初审后报财务部门汇总,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施行。单位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召开会议前应根据会议预算填写《会议费(预)决算表》(详见附件),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   会议会期。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七条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能够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安排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

第八条   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各部门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九条   各部门召开会议,在符合保密和网络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线上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合计不得超过相应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上限,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线上会议优先选择单位内部电视电话现有应用系统。单位现有应用系统无法保障的,应当结合工作性质、保密要求等,选择专用系统、运营商服务系统、第三方软件服务系统等。

第十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线下费用: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线上费用:包括能够明确对应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

线下费用中的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   会议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核算列支:

线下费用按照综合定额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分项定额标准总额为上限,结合线下实际参会人数、会议时间进行核算。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

线上费用不纳入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原则上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支出项目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支出标准 340 130 80 550

第十二条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会议费报销手续。线下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预)决算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线上费用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和使用相关应用系统所开具的合法票据,签署服务合同的,需一并提供相关合同。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会议费应当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四条   严禁各部门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不得使用会议费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不相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会议费(预)决算表

部门:

会议名称
开会地点
参会人数 预算数 决算数
工作人员 预算数 决算数
会议天数 自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客房费
会议室费
交通费
伙食费
其他
合计

部门负责人:                                                                  部门经办人:

财务部负责人:                                                              出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