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职责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下称中心)是中央编制办批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商贸系统统计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采集与加工处理,市场信息分析与提供,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信息业务培训,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全国流通经济》出版等。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人正直,做事严谨、踏实、耐心、细致,待人诚实、热情、热爱劳动;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办公软件的运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24周岁。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五、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六、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有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renshi@cncic.org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22年7月8日17:00 (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1)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指定位置上传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5)其他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包括身份、学历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考试环节进行。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视考试时北京市疫情防控机构的相关要求,考试形式可做适当调整。笔试内容为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测评以及专业能力的测评。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达到60分而不足5人时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经中心主任办公会核准的拟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和中心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内容合理安排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缺席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伪造、涂改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虚报在校成绩,在应聘过程中作弊,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4.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需自查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14日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疑似、确诊新冠肺炎患者,14日内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症状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的,请提前与办公室(电话:010-66095062)联系;
7.不存在第6项中情况的应聘人员,考试当天需持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北京健康宝“绿码”参加考试。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不得进入考场。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心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中心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6095063
招聘工作咨询联系人:罗老师、荣老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10-66095062
电子邮箱:renshi@cncic.org
附件: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2年6月23日